今天,在MSN上,老婆丟了一個影片給我,說她看了覺得很感動,當時因為在忙,所以沒有馬上觀看,隔了幾分鐘後,老婆又傳訊問我,明年1月16號是我們結婚紀念日,問我有沒有想要什麼禮物,看是要PS3呢或是手機?當時我說:我只要老婆健健康康,快快樂樂就足夠了,不要亂花錢買禮物了。
等到中午休息時間,我才開始觀看老婆先前傳給我的影片,看完後,馬上傳訊給老婆說,不如、、我們把結婚禮物的錢捐給羅東聖母院好了,讓他們有資金可以蓋老人醫療大樓,老婆聽了,也很贊同,我想這是最好的結婚禮物,因為它遠比物質上的享受更快樂。
二話不說,馬上請羅東聖母醫院傳真授權書,填好信用卡資料,捐出1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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